晋中工伤认定办理指南

导语 晋中工伤认定怎么办理,需要什么办理条件,本地宝为您整理资料内容如下:


工伤认定办理指南

项目名称 工伤认定办理指南
实施机关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
设立依

国务院第375号公布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三章第14-20条、第六章第53条,《工伤认定办法》劳动保障部令第17号,山西省实施《<工伤保险条例>试行办法》第8、9、10、25条,晋中市贯彻《<工伤保险条例>实施细则》第7条。

许可条件

l、根据市政发[2004]22号文件第七条,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或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,或可由工伤职工、其直系亲属、工会组织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县(区、市)属以下企业(包括未参保企业使用的农民工)由县(区、市)劳动保障部门作出认定意见,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认定结论。市属以上企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; 2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的; 3、提供工伤认定材料完整的; 4、个人认为是工伤,单位不认为工伤的,经单位举证的;必要时劳动部门进行了调查的。

申报材料


1. 《工伤认定申请表》;
2.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;
3. 单位的工伤报告,属于统计范围内的因工伤亡事故,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及结案批复;
4. 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;
5. 两人以上证明职工工伤的材料;
6. 其它相关证明材料;
7.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,病历;
8.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;
承诺时限 60日内
收费标准 不收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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